計量器具的基本概念:
計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、儀器儀表、量具和用于統一量值的標準物質。計量器具具有準確性、統一性、溯源性、法制性四個特點。衡量計量器具質量和水平的主要指標是它的準確度等級、靈敏度、鑒別率(分辨率)、穩定度、超然性以及動態特性等,這也是合理選用計量器具的重要依據。
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包括:計量基準器具、計量標準器具、工作計量器具。
(1)計量基準器具:國家計量基準器具,用以復現和保存計量單位量值,經國務i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作為統一全國量值i高依據的計量器具。
(2)計量標準器具:準確度低于計量基準的、用于檢定其他計量標準或工作計量器具的計量器具。
(3)工作計量器具:企業、事業單位進行計量工作時應用的計量器具。







計量涉及到工農業生產、建設、科學試驗、國內外貿易及人民生活、健康、安全等各方面,是國民經濟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。隨著社會經濟迅速發展,計量在以往度量衡的基礎上,逐步發展為長度、溫度、力學、電磁學、光學、聲學、化學、無線電、時間頻率、電離輻射等,并形成了有關測量知識領域的一門獨立的學科——計量學。可以說凡是為實現單位統一,保障量值準確可靠的一切活動,均屬于計量的范圍。


計量校準組織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,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對計量器具進行校準,從而節省較大費用。組織進行自行校準應注意必要的條件,而不是對計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。例如,必須編制校準規范或程序,規定校準周期,具備必要的校準環境和具備一定素質的計量人員,至少具備高出一個等級的標準計量器。根據強制計量檢測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結構特點和使用狀況,強制檢定采取以下二種形式:
1、只作首i次強制檢定。按實施方式分為二類:
(1)只作首i次強制檢定,失準報廢;
(2)只作首i次強制檢定,限期使用,到期輪換。
2.進行周期檢定。

